近日,記者獲悉,香港特區政府修訂了《玩具及兒童產品安全條例》,擴大了“兒童產品”的范圍。此外,制定了《玩具及兒童產品安全(附加安全標準或規定)規例》(見附件),規定某些玩具及兒童產品中六種鄰苯二甲酸酯的限量要求,于2014年7月1日起生效。
質檢總局提醒擬對港開展玩具及兒童產品業務的生產企業、貿易商以及相關行業協會高度關注新要求,及早采取措施,避免不必要的損失。各地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要積極向轄區內輸港玩具及兒童用品生產企業宣傳有關新要求,主動為企業提供技術服務,指導企業采購合格原材料、改進生產工藝、完善質量管理體系,確保輸港玩具及兒童用品安全質量符合要求。